"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条具体详解"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条具体详解"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4-29 14:16:41
   
杨军武律师
杨军武律师
河北英汇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公司营业纠纷发生之后,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尽量在律师的帮助下或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找到合适的方式来坦诚、友好的解决纷争。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条具体详解"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条具体详解"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条具体详解"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条具体1.规定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政策环境2.明确了

市政府应当在每年上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包括下列:
(一)上一年度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实施情况;
(四)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具体情况要求市政府就中小企业的特定事项作专项报告。

二、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九条具体是什么

市政府科工贸信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小企业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对全市中小企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鼓励引进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三)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市场、技术、人才、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资金与创业项目合作、业务分包等信息服务和指引;
(四)受理中小企业的投诉和建议,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职责。

三、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六条是什么?

市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中小企业工作。
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涉及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兼任,成员包括市发改、科工贸信、财政、规划国土、人力资源保障、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条具体详解"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468

大家都在问

我是武汉长动力兴发机械设备****的法人起诉湖北双环拖欠我**质保金数年, 李海花
李海花 的回答
您好,我是广州李海花律师,我的联系电话,微信176****6172,您可以联系我咨询。
加盟超市,**没有按照合同履行,合作费分***到***次按照货款结算,没有加盟费,后期没有按照协议履行 成蓓蓓
成蓓蓓 的回答
承租人根据合同的商定,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那么法院会支持承租人的诉讼请求,并判定两方均不违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条具体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