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垫付了,怎么办
您好,针对您的
交通事故,全责的,对方垫付了,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如果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都无能力垫付医药费的,主要可能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由对方高其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
2、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反映情况,则交警部门通知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三条
[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二、人伤交通事故钱垫付方是谁?
人伤交通事故钱垫付方是保险公司或者社会救助基金。发生交通人伤事故,肇事车辆有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伤者救助费用。伤者住院,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1万元医疗费。而对商业险的索赔,必须是处理好事故后,保险公司不会垫付。
三、人伤交通事故钱垫付吗
发生交通人伤事故,肇事车辆有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伤者救助费用。没有交强险,逃逸或者不够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事后再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简单说,伤者住院,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1万元医疗费(死亡伤残可垫付12万),即使购买三者险,也不能立即垫付,只能事后理赔。
四、交通事故3级伤残,肇事方全责需要垫付医药费吗交通事故需要垫付费用吗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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