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不会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不会构成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二、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为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1]《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下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