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欠债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股东有欠债的行为,公司的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由股东自己承担,偿还债务就可以,股东按照规定认缴出资之后,与公司的债务之间不具备任何的关系,不需要由股东承担公司所负的债务。
二、公司法人欠债,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1、不需要承担。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具有单独人格,法人代表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单独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单独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东如果已经履行完毕其认缴的出资义务,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的债务无个人直接责任的话,由于公司是有限责任形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超出其出资以外的债务和股东无关。
三、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一、股东不需要承担。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我国《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相关单位犯罪而追究法定代表人刑责的举不胜举。但是法人有以下行为却往往会有相应的责任。
1、虚假出资。
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2、《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3、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股东法人和公司虽然是有直接关系的,但是公司的财产跟法人和股东的是分离的。股东法人欠债,那么是不可以查封公司的账户资金,但是可以查封股东和法人在公司里面的股权。但是公司挣钱的时候,股东股份是可以分红的。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31条
[1]《公司法》 第200条
[1]《刑法》 第159条
[1]《公司法》 第三条
四、公司法人欠债股东要负责吗
除了股东转让股权、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及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外,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权要求股东离开公司。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东欠债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吗?法律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