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继承权取得的条件,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权取得的条件是
1.被继承人死亡。
2.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3. 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4.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定继承的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二、房地产继承权取得的条件,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房地产继承权取得的条件
1、房产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2、继承人依法取得房产继承权;
3、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4、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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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三、继承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样的条件拥有继承权。
继承他人遗产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接受遗赠三种。继承权是自然人自始拥有的,法律只作了排除规定,即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一、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凉解的,可以不剥夺)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是指该行为侵害了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造成其生活困难)
五、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
六、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嘱或遗赠所附义务。
七、自己明示放弃继承或未作接受遗赠的表示。
四、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房屋继承公证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关于继承房屋需要
公证吗的问题解答不需要。今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需要公证的手续如下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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