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需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缴纳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审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召开创立大会。
4申请设立登记。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法的相关问题
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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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1]《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4、募集设立的,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5、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制定需要知道哪些法律依据,哪些是必须遵守的?
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章程的程序是
1、召开公司的创立大会;
2、经出席会议的人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
3、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条第二项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通过公司章程;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九十二条第三项、第七项规定,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公司住所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条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通过公司章程;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三)公司章程;
(七)公司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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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二条
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但是规模较小、股东数量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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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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