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授权分公司执行,公司如何法律上授权执行,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委托给分公司进行执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虽然分公司不具备单独的法人资格,但是也需要进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可以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
二、合同纠纷分公司如何执行合同?
可以,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有的条约签订都必须由总公司来决定执行。如果合同对方同意,是可以的。只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就可以,如果没有约定就是谁签定的合同谁去履行。
三、关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执行可以吗的问题什么是分公司签合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司机酒驾发生事故之后,有些司机害怕被处罚就会逃逸,等自己第二天酒清醒之后才去自首。这种逃逸的行为也是会遭受到法律处罚的,作为司机应该要清楚。那么,酒驾逃逸后第二天自首怎么处理《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两者的刑罚幅度是完全不同的。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具体情况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在决定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时要适当从严把握,对于肇事人同时具有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从重情节,在决定是否从宽处罚时更要从严把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2]《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3]《刑法》 第六十七条
四、公司法和合同法对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签约主体的规定有哪些?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具备法律效力,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的资格,不能单独的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也有营业执照,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并且这样的合同对于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总公司债务可否执行分公司,法律如何规定
总公司债务可以执行分公司财产。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得的收益应依法保护。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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