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待遇标准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受工伤之后,依法享有赔偿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
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
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发给35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构成五级伤残的,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获得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一定的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赔偿,其中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二、重庆市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重庆市工伤害待遇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重庆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的规定是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三、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标准,标准表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害赔偿标准
您好!关于“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工资赔偿标准”的回复如下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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