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应该如何赔偿,法律上如何认定

医疗过错应该如何赔偿,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4-29 00:06:46
   
彭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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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的多少也是可以计算的。计算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
医疗过错应该如何赔偿,法律上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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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医疗过错应该如何赔偿,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
一、
医疗
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
医疗
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无论哪一种故意,放在医疗行为中,均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这在医疗损害中是极少见的。医疗过失也包括两种形式,即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这种过错也可能构成犯罪,即
医疗事故
罪。
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
误工费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
治疗
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
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335条

二、医疗过错能否要求赔偿,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医疗过错患者有权要求赔偿。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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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三、医疗事故医院应该怎么赔偿法律上如何认定

关于医疗事故医院怎么赔偿,我有两点看法

1、如属医院责任,应由当地医学会做出医疗事故鉴定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3、如医院拒绝,可以向法院起诉。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四、医疗行为过错医疗机构的赔偿如何确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行为过错,医疗机构的赔偿,应当综合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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