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高利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放高利贷只要不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最高标准就不会产生法律后果,高利贷虽说不受到法律保护,但也不违法;但如果超过规定的利率那么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严重者是可以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来进行判决。
二、高利贷的后果是什么?高利贷款的后果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放高利贷的后果是什么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 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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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利贷有什么?放高利贷款会有什么后果?
专业分析
下列情形属于高利贷借款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逾期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放高利贷的后果是,对于该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借款人可以不清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四、什么是高利贷?高利借贷的合法性有哪些法律依据?
高利贷的高利率是不合法的。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属于民间非法借贷,债务人可以不予归还。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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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五、高利贷是一种非法行为,在法律上不受到保护。
1、法律不保护高利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予认定。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