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结婚,什么证件都没有,就有了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怎么办?
一、出生证明的申请办法首先,由父母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是户口页,向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审查。最后,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发〔
2003〕23号)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印章,并将印模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签发机构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强宣传告知工作,规范出具《出生医学明》。
二、没有领取结婚证就生的孩子如何处理?
没有领取
结婚证就生的孩子,也是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各自的情况,坚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决孩子由谁来抚养,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或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生活的,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的就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将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根本出发点来认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来说,会根据孩子目前生活现状、感情基础、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认定,除此之外,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老人要求并有能力照顾孩子的也会作为判决抚养权的因素考虑。
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还会该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因此,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主要还是以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根本出发点。
三、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办?
(一)
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
离婚。(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
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这就是对你没有结婚证有孩子了怎么办这个问题的一些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四、"结婚证丢失,再婚领不了结婚证"
离婚后准备再婚,可户口本上仍然未婚,不会影响,不会带来其他问题的,要办理结婚证不需要更改,没有问题的,以后办理小孩上户,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会更改未婚为已婚信息的,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带上离婚证和户口本到户籍地派出所更改信息就可以了,完全没有问题的。
五、没有结婚证同居有孩子,谁来抚养孩子?
1、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男方如不直接抚养孩子,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至孩子可以独立生活为止。
2、抚育费的数额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男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男方如果每月有固定收入,一般按照抚养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如果男方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依据他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孩子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男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待拿到生效判决后,对方如果还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没有结婚,什么证件都没有,就有了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