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能改吗,可以更改吗
现在很多人都是不满
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想要更改其,那么离婚协议书能改吗?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吗? 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 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 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 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 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证处双方签字才行 还有 就算不可以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5、“办理病退的话,拿到离婚协议(不向他)这个可以作为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吗?”你这话表述不清,猜测意思应是女方病退,男方凭女方的身份证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为不能到场的理由? 如果是这意思,公证处不应仅凭女方的病退证明、身份证就给做离婚协议公证,而应再电话或是上门征求女方的意见。
6、如果,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此前双方可以将之前写的离婚协议作废或修改并公证,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证、病退证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证。
7、建议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和病退证明,不要给男方可乘之机、给自己留下隐患,如果男方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离婚协议书能否更改,能否改
关于离婚协议书能不能更改,回答如下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吗? 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 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 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 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 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证处双方签字才行 还有 就算不可以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5、“办理病退的话,拿到离婚协议(不向他)这个可以作为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吗?”你这话表述不清,猜测意思应是女方病退,男方凭女方的身份证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为不能到场的理由? 如果是这意思,公证处不应仅凭女方的病退证明、身份证就给做离婚协议公证,而应再电话或是上门征求女方的意见。
6、如果,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此前双方可以将之前写的离婚协议作废或修改并公证,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证、病退证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证。
7、建议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和病退证明,不要给男方可乘之机、给自己留下隐患,如果男方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望采纳
三、离婚冷静期间可以变更协议吗
可以在离婚冷静期更改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冷静期是属于协议离婚的一个过程,既然这一过程并没有结束,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并没有完成,那么夫妻双方依旧还是婚姻关系,那么是可以更改离婚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