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男方可以找女方吗
1.离婚后,女方没有把户口迁出,不影响男方的结婚等实际生活。
2.离婚已经成为法律事实,并且有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用这些证明文件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就可以了。
3.离婚后,女方不迁户口,男方应该拿着离婚证明文件,到派出所注销夫妻关系。
4.离婚后女方之所以没有把户口迁出去,可能是她没有地方可以落户。实际上户口问题不重要。过去就有很多不是一家人但在一个户籍登记薄里。现在户口登记制度更加宽松,也许不久就会有新的改革举措。
二、婚前女方买的房,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后谁的房
1、男方婚前贷款购房,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根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男方出钱付首付,女方贷款买的房,房产证写女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归男方所有。一方帮忙还贷款的,那么根据另一方的出资比例,然后根据房产的价值进行补偿给对方,但是对方没有分割房产的权利。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四、没有离婚,女子又找一个男的算不算重婚罪
1、那就要看那女的他们有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果有构成重婚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五、在我国想起诉离婚要找谁
在我国想起诉离婚应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六、结婚前男方买的房,但婚后一起还贷款的,离婚后房子归谁
1、男方婚前贷款购房,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