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逼签字作为高利贷款担保人会有什么风险吗
贷款逾期担保人的征信是会受到影响的,在贷款机构做了担保,担保人会被认为是这笔贷款的隐项负债人,而且在担保人的征信记录里会出现相关担保信息。以后担保人去银行贷款,贷款额度也会因此而降低,甚至会被拒绝贷款,因为存在担保贷款的负债。并且贷款机构不会给出贷款的优惠利率,白白地增加了自己的贷款成本。以上就是小额贷款公司担保人的风险
二、贷款人还不上贷款,担保人有什么影响(以下重复)
1、会导致逾期记录出现在担保人的征信中,导致担保人的信用受损;
2、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还款;
3、贷款机构除了会打电话向借款人催收,也会打电话联系担保人进行催收。
三、什么是担保人?
一、银行会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二、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情况下,即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能力还款,是否实际履行还款。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按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十七条
[2]《担保法》 第十八条
[3]《担保法》 第十九条
四、贷款人过期还不起贷款,担保人也还不起,银行起诉担保人,担保人会有怎样的惩罚
1、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人没有还请贷款,如果贷款人有能力还款,那银行会直接找贷款人,如果贷款没有能力还款,那银行会找担保人还款。
2、在双方都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银行会查贷款人名下是否有房产,车,储蓄等,如果有,银行会直接将此物拍卖或冻结。将房产拍卖后的钱,银行会扣下贷款人欠银行的钱,剩余的还给贷款人。如果贷款人没有这些抵押物,那就会查担保人名下是否有房产,车,储蓄等,如果有,银行会直接将此物拍卖或冻结。将房产拍卖后的钱,银行会扣下贷款人欠银行的钱,剩余的还给贷款人。如果双方都没有抵押物,那银行就会起诉,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如何还银行的欠款。
五、作为别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对自己以后的贷款有什么影响?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是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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