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几种?私营企业的几种组织形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目前的私营企业共有三种组织形式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设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实体。
2、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俩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业利性组织。
3、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量组织。在我国,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企业。
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俩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合伙企业名称如何确定,合伙企业是不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专业分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名称是由字号和行业经营模式组成,它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三、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整体布局以及经营模式,对于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中,公司的形式都有哪些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公司一般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两种类型,这些也会涉及到上市和非上市两种。
四、公司法的公司组织形式有哪些
公司组织形式最基本的有四种
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一般会让你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最常见、最普遍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
3、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
4、股份合作公司(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五、企业组织的形式有哪些?关键词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组织和组织、企业组织
企业组织的形式包括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
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
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
3、股份转让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需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容易转让所有权。
2、有限债务责任。
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公司制企业的缺点
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
2、存在代理问题。所有者成为委托人,经营者成为代理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矛盾需要协调)
3、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的法人,其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不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这在客观上必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技术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
六、合伙企业的形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在我国,合伙形式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两种形式。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引用法规
[1]《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七、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形式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形式有,分公司和办事处。分支机构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以其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但分支机构不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则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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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八、企业并购重组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1、承担债务式并购方承担被并购方的全部债权债务,接收被并购方全部资产,安置被并购方全部职工,从而成为被并购企业的出资者;
2、出资购买式并购方出资购买被并购方的全部资产;
3、控股式并购方通过收购或资产转换等方式,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股权;
4、授权经营式被并购方的出资者将被并购企业全部资产授权给并购方经营;
5、合并式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通过签订协议实现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九、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⒈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作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⒉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