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护理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护理人员只算护理费,还是护理费和误工费一起算。
1、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和护理费一般是按照住院天数计算。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的收入确定。护理费是按照住院地的全省上一年度服务性行业的标准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二、护理费是多少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4、在司法实践中,十级工伤护理费的标准结合工伤发生地的人均收入和地区生活水平予以确定。可以参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护理费的请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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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公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护士护理费怎么算?”的解答如下你好,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怎么算这个问题,按以下标准一、车祸护理费的计算标准1、护理费数额是按照护理人员的花费确定的,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2、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可在二人或二人以上。
3、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侵权致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交通事故中的护理费,生活费及营养费每天按多少计算。
1.交通事故的赔偿中没有生活费一项,只有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营养费是根据伤情来决定的,有的伤情有营养费,有的没有营养费)。
2.误工费伤者耽误工作期间的费用,一般以住院的天数为准,赔偿标准是能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完税证明的,按照实际收入赔偿。没有收入证明的,按照当地的平均收入来赔偿。具体咨询当地的统计局或者有关部门,法院也都知道的,问法官也可以,或者律师也都知道的。
3.护理费是指伤者住院期间,不能下地,需要人员陪护,也就是护理人员耽误工作期间的误工费,同样要提供收入证明,否则也是按照平均收入赔偿。
4.交通费和营养费,视伤者病情来确定。
五、交通事故护理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计算标准1、护理费数额是按照护理人员的花费确定的,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2、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可在二人或二人以上。
3、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侵权致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六、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是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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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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