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行为有哪些情形,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1、当事人与票据相关的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
二、怎样认定票据诈骗行为是犯罪?如何判断票据诈骗是否是犯罪行为?
专业分析
一、如何认定
票据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己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二、哪些票据诈骗行为不是犯罪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三、票据的行为有哪些,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当事人与票据相关的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
四、票据的行为方式是有哪些,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业分析
1、当事人与票据相关的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
五、票据常用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业分析
1、当事人与票据相关的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
六、票据行为方式有哪些?
专业分析
1、当事人与票据相关的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是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个人或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契约的情况下,通过向其他个人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