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判决的标准是多少?
抚养权判决标准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母亲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可以将抚养权判给父亲。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权的争夺,抚养人是否享有抚养权,抚养权争夺
1、当双方当事人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会以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为原则,同时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孩子抚养权并人性化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一方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无其他子女或者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另一方尚可生育等各各方面情况的,合理合法的抚养权归属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以上就是我对于争夺抚养权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三、抚养权变更后,抚养费该怎么确定?抚养费的计算,法律有什么规定?
抚养权变更后,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金额的多少应当根据子女的是实际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九条
四、抚养权是什么?
你好,抚养权的定义很简单,主要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尽父母之责的人身权利。涉及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6、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7、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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