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险基金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风险基金提取的具体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二、基金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是什么?
基金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和精神进行职能分工和牵制设计,采取多种手段,综合防控风险。
1、可续的管理机制
1)基金决策机制拥有投资决策权(保证决策的公正性)。
2)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权(突出投资管理的专业性)。
3)基金托管人资金监管权(保障资金的稳定性)。
4)审计/估值/法律机构投资监督权(投资交易的公平性)。
2、严格的约束/激励机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严谨、勤勉地履行职责,《资产管理协议》受托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基金管理人不称职时,基金权力机构可以予以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收益与业绩挂钩。
3、专业的技术控制手段
投资前风险控制充分的尽职调查,独立的中介机构介入,专业的风险评估以及事先设定可退出方案。
投资中风险控制通过严密的法律条款设定安全的交易方式,并在投资后采取严密的监管措施。
风险化解措施要求被投资方提供足够的资产担保,及时发现风险,并委托专业机构做还要违约处置能力。
4、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
公开透明是最好的监管方式,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年度报告(经审计)、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每一投资人拥有绝对的审计监督权,即有权自担费用委托专业人员对基金进行审查。
5、募投方向
募投目的决定着基金的风险、汇报和期限等基本特征,是基金发起是否成功的基本保证。按照目前的实务,募投方向除了要遵守国家和当地的一些政策外,一般有Pre-IPO项目;成长期的风险投资;成熟企业的并购重组行业基金;保障房、城市轻轨、危房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能源、矿山等项目。
6、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的设计师私募基金最重要的机制之一。对于投资人来讲,往往以退出方式来决定进入方式。一般而言,参与各方的退出时点在基金设立之初就在基金章程中约定。
常见的退出方式包括股权、债权公开发行;大股东回购;促进该项目公司被并购;同业转让。
7、基金中的投资者利益保护
先进的基金设计机制,可以充分考虑基金投资者尤其是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主动对其保护,以避免信息部对称和管理权力的集中导致的有限合伙人不信任一般合伙人问题。
1)普通股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2)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3)独立第三方对资金实施监管。
4)重大事项由合伙人协商确定。
5)投资者参与集体决策。
6)基金份额转让和退出。
7)及时获得信息及行驶监督权。
8、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叫做基金费用。通常由管理费用、托管费用和募集费用三部分组成,具体比例比照行业。另一部分叫做收益分成。分成的起点可以通过谈判和沟通进行确认。
三、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形式有哪些?
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形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风险投资基金一般由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管理,一家大规模的风险投资公司往往管理数只甚至数十只风险投资基金,基金的管理形式分为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
风险投资的运作包括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阶段。融资阶段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通常,提供风险资本来源的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大公司、大学捐赠基金、富有的个人及家族等,在融资阶段,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投资者和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分配关系安排。投资阶段解决钱往哪儿去的问题。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项目初步筛选、尽职调查、估值、谈判、条款设计、投资结构安排等一系列程序,把风险资本投向那些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
管理阶段解决价值增值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监管和服务实现价值增值,监管主要包括参与被投资企业董事会、在被投资企业业绩达不到预期目标时更换管理团队成员等手段,服务主要包括帮助被投资企业完善商业计划、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帮助被投资企业获得后续融资等手段。价值增值型的管理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投资的重要方面。退出阶段解决收益如何实现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股权转让和
破产清算三种方式退出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实现投资收益。退出完成后,风险投资机构还需要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提供风险资本的投资者。
四、私募基金公司法人风险有哪些?
私募基金风控负责人注意的风险有
1、法律和政策风险。
2、道德风险。
3、操作风险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具有隐蔽性,国际上一般对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就会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
五、私募基金法律风险防控是
1、作为私募基金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和接受国家的金融体系监管,纳入国家金融系统管理,确保国家金融体系健康运行。不允许存在法律体系监管以外的金融体系。
2、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证券监管以及银监会,有权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的公检法司以及审计、统计机关有权依法获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并依法进行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应积极与国家依法授权的管理机构网点配合,确保健康运营,并降低经营风险。
3、严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为。否则,将涉嫌洗钱、欺诈国家金融和扰乱金融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创立、营业、经营、营运、扩张、兼并、重组、破产倒闭、转让、主要高管变动等行为,必须依法向国家管理机构申报备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