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伤残怎么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残疾赔偿金标准
1、赔偿标准。就是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但是受害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人身体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以下是关于身体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问题的具体回答道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1、划分依据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2、评定标准
4.
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g.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h.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i.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
10.
2 头面部损伤致a. 一眼低视力1级;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d.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e. 眼内异物存留;f.外伤性白内障;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i.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j.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l.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m. 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
10%以上;
. 鼻尖缺失(或畸形);o.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p.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q. 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r. 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s.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4.
10.
3 脊柱损伤致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b. 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c.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
10.
4 颈部损伤致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b.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c. 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4.
10.
5 胸部损伤致a.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c. 肺破裂修补;d.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4.
10.
6 腹部损伤致a.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b. 胆囊破裂修补;c. 肠系膜损伤修补;d. 脾破裂修补;e.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f. 膈肌破裂修补。
4.
10.
7 盆部损伤致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b. 骨盆畸形愈合;c. 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d.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e. 子宫破裂修补;f.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g. 膀胱破裂修补;h. 尿道轻度狭窄;i.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4.
10.
8 会阴部损伤致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5%以上;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c. 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d. 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e. 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4.
10.
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4.
10.
10 肢体损伤致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
5%以上;b.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c.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d.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e.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
20%以上;f. 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g. 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i.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4.
10.
11 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三、交通事故中人员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了交通事故,人没事还好。如果人受伤了,等痊愈出院了,就有必要做伤残鉴定了。那交通事故伤残一级鉴定标准是什么?【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四、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
我国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分为十个等级,专业的鉴定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作出鉴定,其中第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而第十级伤残程度则是相对最轻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害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规定【一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五、人身损害八级伤残鉴定评定标准
专业分析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3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6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廊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影响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
7面部产痕形成面积8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
25%以上,容貌损毁;
9、头皮无毛发2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伤度丧失50%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部分缺失(或畸形),
28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瘢痕形成,尿道严重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龟头缺失(或严重畸形)
75%以上,严重影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