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赔偿主体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主体是谁
1、以下项目,是医疗事故赔偿涉及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主体一般为有过失的医疗机构。
2、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二、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1、以下项目,是医疗事故赔偿涉及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主体一般为有过失的医疗机构。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主体是谁?医疗事故理赔项目及赔偿主体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七)丧葬费。(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主体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四、医疗事故中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
医疗损害赔偿以下项目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残疾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
6残疾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医疗机构证明的普及器具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贴标准计算。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扶养至16岁。年满16周岁但没有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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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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