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合伙协议约定了就有,没有约定就没有。
1、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
3、如果合伙协议约定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需要合伙协议的约定。
风险提示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二、隐名股东的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的继承是否相同隐名股权继承与普通股继承的区别
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有人因资金不够或其他原因,在投资公司时,不方便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为股东,就以亲戚朋友等人的名义登记为股东,自己与该登记的股东签署协议来确认该股权的实际出资人是谁及权益的归属。那么隐名股东的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的资格继承是不是相同的?
三、有限合伙是否是公司制股东?
专业分析
因为公司法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1人的话,就是1人独资公司,那这个人必须是法人实体或者自然人,但合伙企业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
四、有限合伙公司的意义?
专业分析
合伙人公司注册需要注意的事项
1、首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象一楼说的一样,一定要签订协议,比如说计算开店的总投入,再分摊到双方身上,以此计算双方的”股份”.产生的利润也根据股份来分配。并且最好合同约定公共的钱不能随便支取,都必须等结算后再固定分配。
2、其次,什么问题一牵扯到钱都特别免感,租赁的费用、合同保证金、装修费用、员工费用等最好都按固定的比例来分摊,虽然麻烦一点,但是最后出了事比较好说话。
3、再次,一开始必须相互承诺无论出现什么纠纷,由谁引起,都要一起承担,包括一些工伤赔偿、场地被占用、合同谈判、租赁业主违约等,都要两个股份持有人首先商量好要怎么处理,达成共识,最后再来跟别人谈判,以免最后出现意向相左。
4、最好不要在合伙期间把其他人牵扯进来
五、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制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六条
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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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六条
六、有限合伙隐名股东合同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