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条规定了什么?

第61条规定了什么?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08 17:53:43
   
易蜀君律师
易蜀君律师
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第61条规定了什么?
第61条规定了什么?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第61条规定了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民法典63条有哪些规定?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58条规定

“当事人、法定代理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追答具体有1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他们与当事人的关系密切,对案情也比较了解,由他们担任诉讼代理人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关社会团体或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三、民法典第136条规定了什么?

《民法典》第136条规定的是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36条

四、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了什么,什么是什么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了订立合同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有以下情形,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的名义,恶意磋商的;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3、有违背诚信原则的其他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五、民法典139条规定的法条是什么?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61条规定了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636

大家都在问

刑事判决书,速裁程序,㝍另查明被告有驾证,我查到被告驾证是转销的状态,原告应该咋办 听律
听律 的回答
根据以上法律,针对被告驾证是转销的状态,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于守洵
于守洵 的回答
【法律意见】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司法文书 > 第61条规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