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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形有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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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二、线下债权转让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的债权转让是合法的1、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以下债权不得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一、债权转让合同属于何种类型
债权转让合同是归属于经济合同的,其发生的纠纷也属于经济纠纷。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条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二、债权人可不可以将自己的金钱债权转让给他人
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金钱债权转让给他人,但是债权转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三、债权转让不合法的情形
债权转让不合法的情形,一般是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具体如下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四、债权转让生效情形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1、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4、债权转让有通知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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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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