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转让,有图有真相!

预售商品房转让,有图有真相!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07 03:06:20
   
徐炜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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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预售商品房转让,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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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有图有真相!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预售商品房可以再次进行转让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预售商品房在未竣工前,不可以再次转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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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第七条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第七条

二、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预售商品房如果没有交付,不可以转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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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第七条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第七条

三、预售商品房能否再次进行转让?

预售商品房是可以再次进行转让的,但是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
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才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四、预售商品房是否可以再次进行转让。

预售商品房是可以再次进行转让的,但是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
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才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五、预售商品房是否可以转让?

可以。
(一)已付清购房款的预购商品房转让,此时承购人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对开发商不再负有义务只享有合同权利。
(二)未付清房款或按揭预购商品房转让,此时购房人不但享有合同权利,还负有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或揭银行履行付清余款或按月偿还贷款的义务。

六、预售商品房能否转让?

1、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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