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吗
1.时效中断,是指正在进行中的时效,因一定事由使已经进行的时效统归无效。时效中断之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当随之中断。
3.但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所以,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就转化为诉讼时效,并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起算。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二、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是否重新计算起诉时间
1、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后都是要重新计算起诉时间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时间点是不一样的。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2、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3、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重新计算起诉时间吗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后都要重新开始计算起诉时间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止的话,重新计算起诉时间的时间点是在最后的6个月之内,但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这些行为几乎是发生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的,中断时间不受法律制度的约束。
四、诉讼时效司结束后能否中断,中断还有什么情况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书面催收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送交主张权利的文书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二)信件和数据电文方式催收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银行扣息方式催收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
(四)报纸公告方式催收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