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三年了,户口在男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工作的地方起诉吗
1、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
2、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3、《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二、异地离婚怎么起诉,可以在当地起诉吗
您好。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但要以诉讼方式才可以。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不用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以上就是离婚起诉可以在异地吗的回答望采纳
三、民法典规定的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吗
可以。
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可以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异地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四、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吗
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法律规定,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异地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五、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吗
可以。
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可以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异地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