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上地址错了严重吗?

普通发票上地址错了严重吗?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04 03:11:32
   
王荣律师
王荣律师
云南华垣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票据纠纷包括票据权利纠纷和非票据权利纠纷。能够公正、及时审理票据纠纷,可以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普通发票上地址错了严重吗?
普通发票上地址错了严重吗?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普通发票上地址错了严重吗?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普通发票上地址错了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普通发票地址填写错误并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不放心最好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开发票。地址填错了后还没交给买方时可以将原有发票作废,否则就需要追回后重新开具。根据现行发票填写规定,发票信息填写错误只要不涉及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税额、购销双方税号等,是不会影响发票报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1]《票据法》 第四条

二、发票上单位地址错误可以报销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发票上单位地址错误可以报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要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所以地址电话错误不影响报销。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地址电话必须正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备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和账号。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三、发票开错了税局不肯作废怎么办,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因为是代开,涉及退库税款较麻烦r所以税局不愿作废重开r可以找科长局长协调一下r应该可以的

四、发票过期未认证严重吗?

如果发票过期还未认证,就只能冲抵成本,没有办法冲抵进项税额。当前发票认证已经时间扩展到一年。过期没有认证很多种情况,比如人员的离职,或这是发生突发的事件等等。要是实在在意的话可以让对方重新开收据,或要求对方退回发票你们重新开收据。增值税发票逾期未认证的,其税额不得抵扣。购货方只能按普通发票入账,即税额计入成本。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五、公司发票已经注销了还能查到吗

1.发票在纳税人“注销”日期前并且正常经营状态下开具的,该发票可以正常查询并使用。因为纳税人在“注销”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缴销发票,进行申报清税。纳税人在“注销”以后不能正常开具发票。
如果查询的发票,是在纳税人“注销”日期前并且正常经营状态下开具的,该发票可以正常使用。入账报销按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2.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引用法规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六、最高院关于持有伪造发票案件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节录) (

2011年11月14日) 三、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八条之一[持有伪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持有伪造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引用法规
[1]《立案追诉标准(二)》 第六十八条
[2]《立案追诉标准(二)》 第二百一十条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普通发票上地址错了严重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464

大家都在问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票据纠纷 > 普通发票上地址错了严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