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再婚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必须要提供离婚证,如果没有离婚证,提供法院的判决书也可以,双方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近期的免冠照片,去婚姻登记机构递交手续,缴纳登记费用就可以领取结婚证。
二、涉外离婚的办理与规定
法律分析
一般按照下列方式办理涉外诉讼离婚
1、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办理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三、办理复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办理复婚的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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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十三条
四、法律规定办理离婚在哪里办理?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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