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兼并、收购、合并的异同与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兼并、收购、合并的共同点
1.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
2.都是有偿转让;
3.都是企业的外部扩张战略;
兼并、收购、合并的区别
1.合并是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及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2.兼并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进自己的企业,并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
3.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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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二、企业如何兼并收购?
一、什么是
兼并收购?
兼并收购简称并购。 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购 — 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二、兼并收购程序有哪些?
一般来说,企业并购都要经过前期准备阶段、方案设计阶段、谈判签约和接管整合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企业根据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并购策略,初步勾画出拟并购的目标企业的轮廓,如所属行业、资产规模、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等等,据此进行目标企业的市场搜寻,捕捉并购对象,并对可供选择的目标企业进行初步的比较。
2、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就是根据评价结果、限定条件(最高支付成本、支付方式等)及目标企业意图,对各种资料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设计出数种并购方案,包括并购范围(资产、债务、契约、客户等)、并购程序、支付成本、支付方式、融资方式、税务安排、会计处理等。
3、谈判签约阶段通过分析、甄选、修改并购方案,最后确定具体可行的并购方案。并购方案确定后并以此为核心制成收购建议书或意向书,作为与对方谈判的基础;若并购方案设计将买卖双方利益拉得很近,则双方可能进入谈判签约阶段;反之,若并购方案设计远离对方要求,则会被拒绝,并购活动又重新回到起点。
4、接管与整合阶段双方签约后,进行接管并在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对目标企业进行整合。并购后的整合是并购程序的最后环节,也是决定并购是否成功的重要环节。
三、合并和收购的区别和联系
兼并与收购的相同点主要表现在
1、基本动因相似。
2、二者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四、并购
兼并、收购与合并作为不同形式的资本运营方式,但是其中又有着相通的地方。首先,它们的对象是共同的。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这一商品为对象的。其次,这三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就其活动而言,都是企业的买卖,所不同的只是买卖的方式而已。最后,它们都是企业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扩张战略。通过这种外部扩张战略,能加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充经济实力,有利于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兼并、收购与合并作为不同形式的资本运营方式,各自又有不同的特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