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师体罚学生,教育局维护学校老师怎么办
1、可以到政府网站反映情况。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因此,老师体罚学生,会遭到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章第三十七条
二、老师体罚学生是否犯法
【法律意见】
1、老师体罚学生触犯法律。
2、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2]《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三、学生的体罚不犯法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老师体罚学生犯法吗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老师体罚学生犯法吗按照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2]《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四、老师体罚学生是否犯法?
专业分析
老师体罚学生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老师体罚学生的,那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会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会被进行处分。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人格行为的,那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会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五、老师体罚学生,应承担哪些责任?
1、老师体罚学生,情节轻微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受到学校的行政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追究老师其相关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