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使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关于票据纠纷的部分,行使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
1票据保证纠纷。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与票据债务人作为被保证人之间,因票据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引发的纠纷。
2确认票据无效纠纷。票据因不具备《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而被确认缺乏票据上的法律约束力而引发的纠纷。
3票据代理纠纷。票据当事人作为委托人与其代理人、相对人之间因代理关系而引发的纠纷。
4票据回购纠纷。商业银行等持未到期的已贴现的商业汇票向其他商业银行或系统内总行、分行进行贴现以融通资金的票据行为引发的纠纷。和票据相关的非票据纠纷主要包括
1因票据基础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包括因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因买卖、担保、借贷等民事行为形成原因关系而收受票据发生的纠纷,基于合同或无因管理而产生的资金关系纠纷等;
2以票据为标的物的纠纷如因继承、赠与、保管、拾得票据等而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只是标的物为票据,不涉及票据关系,也非票据上的权利义务纠纷。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五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七十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四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一百零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1]《票据法》 第四条
二、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的情况包括
1、票据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
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是承担付款义务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价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是的付款清偿义务。
三、应收票据应包括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四、票据债务人包括哪些,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主要包括票据的出票人、为票据作担保的保证人以及背书转让人。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三条
五、票据权利的特征包括什么?
票据权利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它除了具备民事权利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要式性和独立性,由此产生的票据权利就成为比一般民事债权效力更强的一种权利,即证券性权利。这种权利一经产生,就同作为证券的票据合二为一,只有占有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2、票据权利是单一性权利。由于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的不可分割性,不可能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所有人同时占有同一票据,也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票据权利。
3、票据权利是二次性权利。票据权利不同于一般的债权。一般的债权只有一次性的权利,而票据权利则为二次性权利,即权利人可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又可在付款请求权受挫时行使追索权。
4、票据权利是特种金钱债权,其标的以票面金额的给付为限。
5、票据权利为无因金钱债权。持票人以票据文义或票据法规证明自己为票据权利人的,票据债务人需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
6、票据权利是单纯的金钱给付请求权。一方面,持票人仅得请求票据债务人给付票面金额,不得为其他请求。另一方面,持票人实现票据权利不负任何对价义务,票据债务人单方负担无对价给付的义务。
7、票据权利与票据一体化。票据权利的行使,以票据提示为唯一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