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息税

存款利息税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7-31 04:17:50
   
张晨阳律师
张晨阳律师
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一、存款利息收入是否会存在税汇差异,法律上如何认定 纳税年度内,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如果会计与税法均在年度内确认,则税会无差异,不需作纳税调整;若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会计与税法不都在纳税年度内确认,则税会存在差异,需进行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所得
存款利息税
存款利息税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存款利息税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存款利息收入是否会存在税汇差异,法律上如何认定

纳税年度内,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如果会计与税法均在年度内确认,则税会无差异,不需作纳税调整;若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会计与税法不都在纳税年度内确认,则税会存在差异,需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

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二、存款利息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利息税其实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税目,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利息税经历多次变动。我国利息税从1950年开始征收,但又于1959年免征,直到1980年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和1993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再次把利息所得列为征税项目,但是,针对当时个人储蓄存款数额较小、物资供应比较紧张的情况,随后对储蓄利息所得又作出免税规定。根据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在

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按20%征收所得税。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由现行的20%调减为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即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三、个人存款利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存款利息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规
[1]《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存款利息税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396

大家都在问

专升本机构凭票据领取课本,票据丢失,如若补票据需要收取100以上的费用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做。 张伟
张伟 的回答
法律分析:合同可以作为证据。1、培训机构不退费,合同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的。2、在遇到培训机构不退费的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银行纠纷 > 存款利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