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欺诈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欺诈合同构成要件如下
一、实施欺诈行为的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道自己做出的是虚假行为,并且这种行为会导致对方产生错误认知而仍实施该行为。
二、行为人实施了欺诈对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
三、签订合同是由于被欺诈的一方受欺诈而导致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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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二、如何界定介绍贿赂,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介绍贿赂罪的界定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年满16岁可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的是我国正常社会管理秩序和犯罪打击秩序;客观方面是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行贿、受贿信息。本罪的介绍贿赂包括介绍受贿、介绍行贿,并且本罪有兜底性,只有不构成其他贪污贿赂罪才适应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九十二条
三、介绍贿赂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具体规定是什么
介绍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二条
四、介绍贿赂包括哪些?
介绍贿赂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贿人实施行贿行为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二条
五、最高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相关解释规定主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引用法规
[1]《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2]《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一条
[3]《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二条
[4]《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四条
[5]《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6]《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