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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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9-09 1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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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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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是什么?

1、1999的标准,在中央机关方面,新标准处级及处级以下增加3平米。在省级及直属机关方面,新标准则正局级和副局级增加6平米,处级以下增加3平米。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和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的,所有人的使用面积全部增加,其中,市(地、州、盟)级副职与县(市、旗)级副职每人增加面积最多,为12平米,市(地、州、盟)级正职与县(市、旗)级正职每人增加10平米。

2、对比2014年11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

二、国家安置房建设标准是什么?

回答"拆迁国家安置房建设标准是什么"的答案如下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如下  一、规划设计要求  

1。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容积率可地块实际状况适当提高,  多层原则上不高于2.

0,建筑密度不大于35%,一环路以内绿地率不小于25%,一环路以外绿地率不小于30%,应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透绿;建筑总层数宜为6层或6+1层。跃层部分面积不得大于建筑底面积的50%.  

2、露天汽车泊位原则上宜按户数的30%以上设置。  

3、按规定设置露天儿童娱乐活动场所及老年人活动聚集地、物管用房、社区服务站和  居委会办公用房、垃圾集纳设施、自行车棚等。  

4、在25米以下(不含25米)的市政道路旁,条件允许适量建设底框商业用房。  二、建筑设计要求  (一)套型标准  拆迁安置房住宅设计应满足现行《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套一型不低于42平方米。  

2、套二型不低于58平方米。  

3、套三型不低于72平方米  (二)室内设施要求  

1、室内应设置电话、电视、空调、综合布线等各类插座。  

2、所有给水管道(UPVC管)预埋到位,排水管道(UPVC管)应设计规范设置。  

3、入户门宜采用防护门,套内门采用木门;窗户采用新90型铝合金窗或塑钢窗;地面均为豆石地面;厨房、卫生间墙面宜采用300×200面砖;厨房内设水槽及炉具搁板,卫生间设淋浴器、蹲便器。  

4、楼梯间采用防滑地砖。  

5、外墙面采用外墙乳胶漆。  

6、建筑立面处理应符合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城市景观的要求。

三、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是多少

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合理确定门厅、走廊、电梯厅等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基本办公用房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不应低于65%,高层建筑不应低于60%。

3.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食堂食堂餐厅及厨房建筑面积按编制定员计算,编制定员100人及以下的,人均建筑面积为3.7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的,超出人员的人均建筑面积为2.6平方米。

2、停车库总停车位数应满足城乡规划建设要求,汽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40平方米辆,超出200个车位以上部分为38平方米辆,可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自行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1.8平方米辆;电动车、摩托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2.5平方米辆。

3、用房宜按编制定员及武警营房建筑面积标准计算,人均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

4、人防设施应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本着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的原则,在平时可以兼作地下车库、物品仓库等。

四、办公用房土地使用年限问题

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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