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章建筑强拆,违法建筑可以拆除吗新的违法建筑如何拆除
违章建筑是可以强拆的,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首先应该由规划部门认定是违章建筑,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在60天之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在6个月以内没有提起行政诉讼,规划部门就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政府可以责令相关部门,一般是城管部门进行强拆,在强拆之前,由相关部门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向当事人作动员工作,谈话并制作笔录;并向当事人发出强拆通知并进行公告,如果在这个程序中自己拆了,也就不存在强制拆除程序。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自动拆除的,可以强拆。但是不能在节假日、晚上等非工作时间内强拆。需要补充的是,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确认违章建筑。
二、违法建筑拆除的程序和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5修订)》第六十八条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修订)》 第六十八条
三、违法建设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违建拆除后,一般不会给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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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