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并存,怎么办?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在我国遗嘱的形式有很多。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并存的办法若其中一份遗嘱进行公证的,且两份遗嘱有抵触的,抵触部分按照公证遗嘱优于未公证遗嘱处理。若两份遗嘱均没有公证,且多份遗嘱具有抵触的,抵触部分按照后成立的遗嘱优于在先成立的遗嘱办理。两份遗嘱没有抵触部分的,则均依法各自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二、遗嘱公证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订立遗嘱其实是为了更好的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分配安排,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避免之后继承人因为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影响到大家之间的感情。但是遗嘱写了必须去公证吗?因为很多时候我们看到遗嘱人都会进行公证。
三、遗嘱有法律效应吗?
需要。
1、我国相关规定,代书遗嘱需要两个符合法定条件的见证人,方可有效。
2、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
3、我国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法院如何认定自书遗嘱是否有效
自书遗嘱要看是否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在满足的条件,才能认定这样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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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并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五、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不存在遗嘱无效的情形,那么所立遗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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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