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的独立请求权是什么?
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经开始诉讼的依据,是对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这个请求权可以是全部的请求权;也可以是部分请求权
二、所谓有独立的请求权是指第三人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全部或部分的实体权利,即认为当事人双方争议的民事权益,既不属于原告,也不属于被告,而全部或部分属于自己,因而既反对原告的主张,也反对被告的主张,并以独立的实体权利资格参加到当事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对其民事权益予以保护。如史某某诉王一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王二和王三认为史某某与王一争议的三间租赁房屋中有两间分别属于王二和王三租赁,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上诉状提供了相应的收取租赁的证据,因而王二和王三有独立的请求权。
二、什么是第三人,如何认定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
1、对案件的诉讼标的全部或者部分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如本诉的原被告正在争夺某房产的所有权,第三人认为该房产既不属于原告,也不属于被告,而是属于自己,他所提出的请求权就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此时,他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2、主张由于诉讼结果而使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也可以独立参加诉讼。如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在合同双方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第三人认为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的,则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提出参加诉讼。
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的什么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
2、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当于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主参加诉讼。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三人参加之诉中的地位就是原告,是诉讼的当事人。
四、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另行起诉吗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管辖权不服,可以另行起诉。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否可以另行起诉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五、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是什么
1、范围不同。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
2、参诉理由不同。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参诉理由是认为原、被告的权利主张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因此将其一并作为被告,提起独立的诉讼请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参诉理由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3、参诉方式不同。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不可以主动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申请参加或者由法院依职权追加。
4、诉讼权利不同。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当于原告但是不能提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若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有权提起上诉,调解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需经其同意,调解书应当送达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签收前反悔的,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