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婚前财产
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是否已经结婚并不影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财产所有权证明,例如房产证件、购车合同及发票等等;双方拟定的财产协议书。财产协议书上双方无需签字。
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需要强调的是,必须是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也不能单方办理。
3、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会审查财产权属证明,查问当事人订立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出于真实、自愿,是否被误导或者欺骗,告知当事人签订婚前财产公证后会承担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并将上述谈话记入笔录。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后,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在公证卷宗之中。
4、当事人双方在公证员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字。至此,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办理完毕。一般在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两周后,当事人就可以领取公证书了。
二、婚前房产公证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婚前财产公证应有如下些要注意的地方
1、婚前申请公证的,可以由财产所有权人个人申请,婚后申请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材料应当齐备。否则,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3、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
4、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三、婚前财产公证注意事项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如笔者在办理这类公证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购置财产(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表面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实际上却是双方共有的。还有的个别的当事人,在准备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买家具、电器等物品,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实际上在这样的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已存在着问题。因此,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财产权属上是否存在纠纷,协议中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处理的上是否明确,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才能办理公证。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对这类当事人,公证员要注意了解房屋的来源,房屋的付款情况,房屋的使用、装修等现状,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应证,只要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对方婚前财产的情况属实,并对财产权属的约定无异议,笔者认为这类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公证。
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有的当事人在婚前单方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他们认为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伤感情。对这种公证申请,应不予受理。同时公证员要给当事人做耐心的讲解,告知其办理婚前财产的目的、意义,鼓励当事人要打破传统的婚姻观念告知其办理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亲自办理告知其将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间放在临结婚前或结婚后。
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产权纠纷。
在婚前财产公证中,有的当事人由于有婚姻失败的经历,对再婚就显得格外的谨慎,为了避免再次离婚而发生财产纠纷,对婚前的财产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要注意审查当事人公证的财产是否是属于本人所有,有无产权纠纷。要求当事人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审查财产的权属。只有搞清了财产的权属,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争议、无产权纠纷,才能使公证的协议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5、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
因为这类财产协议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才有约束力。否则,反之。
四、婚前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婚前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个人信息证明和户口本,需要当事人双方签订个人财产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哪一些财产是属于那一个人的财产)以及一些其他的需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记录存档。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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