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违约金与定金条款怎么选择,哪些是常见的违约金条款,哪些是不常见的违约条款?
一、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法律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二、违约金与定金条款怎么选择
1、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2、违约金相当于一方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而且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守约方违约金条款,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二、违约金与定金的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定金与违约金有下列不同
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3、数额规定不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而对于定金,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三、合同法中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合同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规范着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
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的”的相关解答如下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6条
四、约定违约金的定义是什么?约定利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违约金具有从属性,是一种补救措施,出现在违约行为发生之后,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支付违约金,也可以采取补救措施,还可以赔偿损失。
五、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最高是什么,违约金最高的是多少。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