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解决债转股的问题
一、债转股的问题
(一)从宏观角度来说,金融机构的债权转换为股权是否能够长期盈利,取决于宏观经济的发展潜力。债转股不是一个新鲜词,从上世纪末的金融危机中一路走来,债转股就为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做出特殊贡献。
(二)从本质上来说,债转股就是企业的债权持有人,把持有的债务转换成对企业的投资。从性质上来说,这是一个中性的金融工具,即等量债权转换为等量股权。那么,这笔交易是否划算,从其性质本身是无法判断的,我们需要从其长期影响来测量。
二、如何解决债转股的问题
(一)从微观来说,债转股的长期影响是以投资的长期回报能否超过债权的利率作为衡量的;从宏观来说,则是以这种金融交易能否促进整体经济来衡量的。客观看,企业的股权回报在大部分时间超过债权,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事情。从货币的角度来说,债权每年的投资回报只有5%到6%,长期的通胀大约就在3%的水平,而目前社会每年广义货币(M2)的增长速度则在12%,长期预计以10%为计,比通胀再高7%。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即使从资产重估的角度,企业资产每年的增幅最少也在3%左右,如果企业的资产含有不可随货币和生产力扩张而增加的资源属性(比如矿山),而非完全的生产力属性(如自行车、收音机生产厂),那么企业的资产会再次获益于货币的膨胀;其次,企业自身还会产生利润,这又是长期回报的一部分。
(二)从这个角度看,在当前中国贷款利率相对宏观经济的发展较为低的情况下(这个比值相比较欧美更低),股权的长期回报战胜债权,仍然是比较容易做到的。这个角度,是从微观的企业财务角度来考虑债转股的问题。从宏观角度来说,金融机构的债权转换为股权是否能够长期盈利,则取决于宏观经济的发展潜力。债转股在宏观层面能够刺激经济、从而在长期收到回报的概率,也就相对高得多。
(三)债转股这一金融工具,对中国经济都是可以起到正面效果的。这不仅是由债转股本身的性质决定的,而是配合了中国债权利率偏低、货币增长仍然稳健、宏观经济潜力仍然巨大这三个因素,才能够实现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经济体的发展水平太高、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太小,那么即使转股,将来也不一定能够收回成本,因为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空间有限。如果一个经济体债权利率太高,则股权的长期回报不一定能覆盖债权的成本。如果一个国家不能自主发行货币、或者货币增长缓慢(比如日本),那么债权是否能被股权有效补偿,也很难预测。所以说,债转股不一定适合所有的国家和经济体,但它确实适合当前的中国市场。
二、债转股可以作为股东出资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转股可以作为股东出资,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转股权就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债转股的出资方式,也没有禁止这种出资方式。在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对债权转股权这一出资行为是认可的。不过,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后,未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仅产生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法律后果,而不影响债权转股权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三、债权人能否反悔协议约定的债转股,要钱不要股?
可以。借贷双方约定将债权转变为股权的,债权人有权选择债转股这种受偿方式,也有权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息。债务人无权强行要求将借款之债转为股权。借款协议对债转股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风险提示债转股对于债权人的影响
1、债转股对于债权人而言,是一次身份的巨大转变,同时也伴随着权利与义务的改变。
2、作为债权人,可以一次性收取借款本息,这种债权是固定的、相对有保障的。在借贷关系中,债权人的义务即向债务人支付出借款项。
3、作为公司股东,虽然可以持续收取公司分红收益,但是这种权利要劣后于债权人的债权,且收益期限和数额均不确定。因为公司的收益首先要对外清偿债务,仍有盈余时才会进行分红。当公司解散清算时,公司资产仍是先用于清偿债务,随后再向股东进行分配。
四、股权质押转让是否属于债权转让?
关于股权转让是否属于债权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股票是以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用以证明其在公司投资入股,并据以取得股息收入的一种有价证券。股权是投资人持股比重原则所拥有的对企业财产的支配权和分配权。企业买卖股票,要交营业税,个人买卖股票,免征营业税,企业转让股票,要交企业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债权与债券是不同的,转让债券是属于金融商品买卖的。股权、债权更多是一种权利,而不仅仅指有价证券的转让。在税法上,转让有价证券属于金融商品买卖,应缴纳营业税;转让股权、债权则不属于金融和商品买卖。
五、股权转让,债权人是否有权提前转让股权
公司股权不是整体转让的,不用通知。否则需要履行通知义务。公司如果只是内部股东发生变化,一般无需通知债权人,因为并不涉及公司资产的变化;公司只有在合并、分立、减资、解散等特殊情况下才应通过公告方式通知所有债权人。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分立、合并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以上是转让股权是否债权人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