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费是多少,上诉费是多少钱,申诉费是多大
你好,关于起诉诉讼费是多少钱有没有具体的标准的问题,请参考以下: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费严格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征收,当事人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案件受理费争议标的一千元以下的(含一千元)=50元;争议标的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争议标的×
4%+10元;争议标的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争议标的×
3%+510元;争议标的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争议标的×
2%+1510元;争议标的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争议标的×l.
5%+2021元;争议标的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争议标的×
1%+5010元;争议标的超过一百万元=争议标的×
0.
5%+10010元;
2.财产保全费保全标的一千元以下=30元;保全标的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标的×l%+20元;保全标的十万元以上=标的×
0.
5%+520元;
3.申请执行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50元;执行金 额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执行金额×
0.
5%;执行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一执行金额×
0.l%+2021元。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情况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足额交纳诉讼费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1.当事人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的,如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荣军休养单位、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
2.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3.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4.当事人有关规定正接受法律援助的;
5.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进行司法救助的。二、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须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请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申请;
2.请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相关证明;(如社会公共福利单位出具的证明、残疾人证、或有关单位出具的经济困难的证明等);
3.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审批表
二、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诉讼费是怎么收费的?
你好,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0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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