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偿献血是否有交通误工费的法律依据?
无偿献血没有交通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应当由赔偿义务人支付的误工费用。无偿献血远远达不到无法从事工作的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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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二、有偿无偿合同划分标准是怎样形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是有偿无偿合同划分标准,各当事人在拟定合同的的时候,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合同具体是有偿、还是无偿合同。有偿合同的常见形式为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价款。
三、不偿还能力的定义无法偿还债务,或者无法保持偿还能力。
一、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义务与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
四、征收补偿,怎么选补偿多有没有法律规定
征收补偿的选择应当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需要房产的则选择房产的补偿多,如果资金的,则可以选择货币安置的补偿多,具体情况下可以向拆迁部门咨询,并按照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五、征地具体如何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