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逾期一个月,现在坐高铁可以用吗,信用卡逾期一次可以坐高铁吗
逾期会产生利息和影响征信,严重的会被、坐牢 。原则上信用卡只要逾期过一次就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不管逾期的时间是多长,一定会被记录在央行下的个人征信系统中。信用卡逾期是指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没有还上银行账单上显示的最低还款额,不仅需要缴纳利息和滞纳金,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一般来说,央行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只给出持卡人过去24个月的信用卡使用记录所以24 ?个月之前的信用卡逾期记录不会显示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但是要想彻底消除信用记录,需要5年。扩展资料逾期的后果
1、产生违约金,一般是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2、高额利息,而且是利滚利,欠款多的情况下利息是很吓人的。
3、逾期会让信用记录产生污点,导致今后2年内买房、贷款等金融需求不能办理。
4、逾期超过3个月没还,且金额超过1万,银行多次催款未果,到时候需要承担的不仅是还钱,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逾期则所有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同时加收滞纳金。信用卡滞纳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一般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但由于各家银行政策的不同,所设的最低额度也不尽相同。
二、信用卡逾期了7个多月了,可以坐高铁吗-
1、 信用卡逾期一年如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不可以乘坐高铁的,但如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乘坐高铁的。
2、《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引用法规
[1]《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三、信用卡逾期7个月能坐高铁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信用卡逾期一年如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不可以乘坐高铁的,但如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乘坐高铁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扩展资料《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第一条联合惩戒对象。联合惩戒对象为最高人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第十九条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等实施。
引用法规
[1]《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1]《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第一条
[2]《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第十九条
四、逾期7个多月的信用卡,还能坐高铁吗?
1、信用卡逾期一年如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不可以乘坐高铁的,但如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乘坐高铁的。
2、《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引用法规
[1]《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