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工伤养老金调整规划,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怎么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工伤养老金调整规划,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怎么调整”的解答如下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5%左右确定。这是关于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的重要方面。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二、职工工伤退养政策
国务院1993年《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发[
1993]111号令)》第九条明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可见,“内退”有三个条件即男到达55周岁、女到达50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
引用法规
[1]《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 第九条
三、工伤职工退休了,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按照问题的字面理解有两种意思,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指办理退休手续后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属于劳务关系;
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引用法规
[1]《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第二条
四、离职后工伤保险怎么退?
您好!关于“离职后工伤保险怎么退?”的回复如下工伤保险退保指在保单的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中途宣告(或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注销保险单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人身险定期保险单中都订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条款,订明任何一方在到期前注销保险单的条件,以维护各自利益不致因保险合同的继续而受到损害。退保后应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如果保险单尚未生效即退保,被保险人原则上可收回全部保险费,但保险人也有权收取最低额的保险费。若属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对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则应按日计算并退还被保险人。以上是离职后工伤保险怎么退的回答
五、职员工伤内退有什么待遇?
职员工伤内退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并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六、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怎么规定
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是这样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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