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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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6-22 09:42:51
   
唐美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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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品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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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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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医疗机构分类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医疗机构分类

医疗机构的类别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妇幼保健院;

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4、疗养院;

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6、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7、村卫生室(所);

8、急救中心、急救站;

9、临床检验中心;

10、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11、护理院、护理站;

12、其他诊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分类具体有哪些?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其他诊疗机构。

三、医疗保障制度的分类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除此之外,我国医疗保险的种类还包括商业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型医疗保险以及公费医疗。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居民医保)是面向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一项保险制度。

四、针对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审查标准是什么?

1、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

2、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3、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4、诊所、中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5、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7、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须填写《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经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连同须提供的材料一并送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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