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但达不到定残标准是否没有赔偿

交通事故受伤但达不到定残标准是否没有赔偿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7-07 03:57:17
   
朱小丽律师
朱小丽律师
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交通事故受伤但达不到定残标准是否没有赔偿
交通事故受伤但达不到定残标准是否没有赔偿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受伤但达不到定残标准是否没有赔偿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交通事故受伤但达不到定残标准是否就没有赔偿

1、交通事故中没有定残也是可以受到赔偿的,一般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赔偿。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二、交通事故失去生育能力是几级伤残,有哪些相关规定

具体看伤者是因为什么不育,是卵巢被切除,还是输精管缺损无法修复等等原因,这样的情况下,伤残等级也是不同的。建议伤者职工积极配合治疗,不要让自己有太大压力,然后再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时申第一百一十九条减损规则请劳动能力鉴定,由鉴定委员第三百一十九条联运单据的转让会出具权威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条例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第四百零三条委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及第三人选择相对人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第二百八十九条公共运输承运人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第四十二条缔约过失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第三百二十七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经济权属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四百零三条委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及第三人选择相对人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第二百八十九条
[2]《工伤保险条例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四十二条
[3]《工伤保险条例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三百二十七条

三、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等级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等级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然后由法院来决定是否重新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对于法院同意重新鉴定的,首先可以由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去等鉴定人,对于不能协商,由法院指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四、交通事故出现伤人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的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五、问一下交通事故中未受伤能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中未受伤能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的专业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六、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可以申请伤残评定吗

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2、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有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光片。

3、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4、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受伤但达不到定残标准是否没有赔偿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0

大家都在问

我的车,被吊车撞了,吊车没有保险车也没有检,我现在要求对方把我的车开去4***店修,然后补偿我车辆的折损费,和我这修车间的交通费,现在对方不同意 听律
听律 的回答
涉嫌危险行驶罪,申请取保候审需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途行驶机动车,
朱立云
朱立云 的回答
可以要求他承担维修费用及损失,具体需要需要了解您的情况进一步回复
机动车撞人,事故人员不懂处理,结果草草了事去了医院所有医疗费用都是事故人自己垫付该如何处理? 吕粲
吕粲 的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将起诉状交到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车主是我哥我驾驶时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辆维修时交通费我租车的费用对方赔偿吗?是我起诉还是我哥起诉赔偿车辆事故贬值费? 王雨昕
王雨昕 的回答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律师团队能够提供法律服务。您有需求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骑车带着人与机动车相撞,机动车占百分之******的责任我占百分之******的责任,请问***下该怎么赔偿 潘启余
潘启余 的回答
你好很高兴给你解答,什么时候的事故,目前治疗怎么样了。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
碰到机动车道路上行走的老人,身亡,划分责任如何,老人有老年痴呆 尹艳华
尹艳华 的回答
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参考事故发生时的路况和光线等因素具体情况建议面谈律师
今年***月份出车祸,对方全责,保险的合作维修厂给修的。最近车出故障,重新去维修后发现,之前处理的汽修厂维修很糊弄,并没有换新件。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柴彤
柴彤 的回答
我是柴律师,您在听律咨询的问题由我处理。加我微信130****6414,详谈
14岁男孩正常骑自行车将***位横穿马路的69岁老人撞倒,该负主责还是次责,还是同等责任 罗剑锋
罗剑锋 的回答
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及双方过错程度分析,您目前的表述比较粗略。
我车被***机动车侦查大队给上盗抢,了、手续是我本人的,我们家不欠帐 王雨昕
王雨昕 的回答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律师团队能够提供法律服务。您有需求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车祸对方全责过了两天了,当时没有报警决定私了,可是对方却不认账说我们睡着了,现在对方不肯赔偿怎么办 听律
听律 的回答
发生交通事故,先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对方全责的,对方的损失自负,己方的损失全部由对方承担。根据人身
马羚
马羚 的回答
交通事故可以事后报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
***年之内的车两年要合准***下手续,不知道要去哪里办,都需要带什么东西 王雨昕
王雨昕 的回答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律师团队能够提供法律服务。您有需求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受伤但达不到定残标准是否没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