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山公积金取款方式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怎么取公积金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唐山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11月28日
对于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这个问题,我给大家简单说一下。下面几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因重大疾病可提公积金 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如图)造成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不超过个人支付部分(除医保报销部分外)。 “需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和出院结算费用发票。”郭春华说,如果是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还应提供患者身份证和与患者的关系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公积金 如果缴存人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账户余额。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公积金 如果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这种情况下,只限外地户口和农业户口,因为城市户口有关于就业的其他政策。”
4、偿还住房贷款可提公积金 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可提公积金 提取人及其配偶、同户直系血亲名下无房产,因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
15%)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租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6、买房时2年内可提公积金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不过,这种情况下,需提供两年以内的购房合同或发票、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等,超过这个期限的不能办理。”
三、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您好,针对您提问的关于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 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四、离职半个月了还能要求公司补交上班两年的全额的公积金吗
您好,员工离职后可以申请原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吗(因一劳动者自入职单位就没给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