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公证是否是必要的

离婚后的财产公证是否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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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15:40
晋爱琴
晋爱琴 17788117127
河南啸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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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后的财产公证不是必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后签订,办理了离婚证之后有效,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分割财产,公证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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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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