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女嫁农村男
外嫁女嫁农村男,如果农村女户口没有迁出原籍,且在原籍有承包地,男方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没有给外嫁女分配土地或土地补偿费的,应认定该类型外嫁女仍然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遇到征地拆迁时,应享有与其他被征收人同等的待遇。
二、农村女嫁城市男
外嫁女嫁入了城市男之后,实践中从保护外嫁女的权利出发,认为只要外嫁女没有将户口迁入男方,则应认定外嫁女仍然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但若外嫁女自愿将户口迁入了男方,应认定其丧失了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
因此,如果户口仍保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原集体经济组织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应将外嫁女纳入需安置的农业人口,享受与其他被征地农民同等的补偿、安置政策。